浙江国企招聘-2024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招聘3人公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时。
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是金华金义新区商务局(金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担负着本地区的粮食收购、储备、保管、轮换和应急物资保管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共3人,其中:国企编2人,编制外1人。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和金华人才网下载查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相关知识和工作上的能力,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均须取得与学历要求相对应的学位;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其他情况不宜报考的。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压缩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1.《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者需详实填写有关信息,工作经历需写明每一段的起止年月及单位、职务;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从业经验和任职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从业证明、任职文件;
以上材料没办法提供原件的,须单位出具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报名材料不齐的视作报名不成功。应聘者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来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17时。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在面试前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来资格复审。
(二)岗位资格初审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合乎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报名人数较多(超过1:10)增加笔试环节,取前6名入围面试;报名人数较少(未超过1:10)立即进入面试形式。
(三)面试。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视情况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来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报名人数较多(超过1:1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名人数较少(未超过1:10)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不能及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关的资料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当天放弃导致空缺不进行递补。
(一)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可视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东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企业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入职的,可视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一)国企编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福利待遇,编制外人员薪酬参照金东区编外用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从业经历、任职经历等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到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五)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从业经历和任职经历需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七)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八)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九)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2024年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金华市金东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docx